云阳网讯(记者 王彬彬)为切实保护和增殖涵养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我县天然水域实施禁渔工作。
据介绍,在禁渔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进行捕捞作业、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等活动。渔船、渔具和挖沙采石船舶(设备)要撤出作业场所。
县内各类水产品市场、超市、餐馆(饭店)、渔港码头严禁收购、销售、经营、贩运天然水域的渔获物,涉鱼餐馆(饭店)于3月1日前要拆除有天然水域渔获物销售内容的招牌、菜单及其他宣传单。
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水域、船只、餐馆、市场的监管,发现有违反禁渔规定的,立即制止并报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严禁渔业船舶借机载客载货。对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以及渔业船舶载客载货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县农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希望广大市民积极监督禁渔工作。举报电话: 55169051;55188917;55180731;110;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