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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白云)“三项制度”在这个特定历史阶段提出来执行无疑是正确的。一方面,它密切联系了群众;另一方面畅通信息渠道;再就是给上级政府“减了震”、“抗了压”,起到一个“缓冲器”的作用,其好处不胜枚举。但是事物总有两面性。对执行“三项制度”也暴露一些问题,一是受农村基层干部身份,待遇等的局限,能形成常态化难。基层干部待遇低,自家活要干,不可能一年四季就坐在办公室接待。二是对接访的问题,村级大多解决不了,有的甚至超越法律的范畴,久而久之,诉求人对基层失去了公信力。你接待,他还来不?三是村合并以后,村的规模较大,老百姓走到村办公室付出的成本比到乡镇反映情况付出的成本还要多。四是一部分老百姓“等、靠、要”特殊公民的思想比较严重,其思想易产生“返祖现象”,对一些因政策不可逆转形成的问题,干部不去提及还好些,若经常下去问他的难处,像提及头上的“疮疤”一触即跳,这样下去会触动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依赖政府。因此,笔者提四点建议:
第一,提高基层干部的待遇和完善保障体系。农村村干部是官非官,亦官亦民,待遇低,提高其待遇和养老保险,解决其生活和后顾之忧,让他干基层工作有经济作保证,他才安心工作,也不至于执行各项制度“一曝十寒”。
第二,科学制定政策,科学决策。凡是新出台一项政策,要充分调研,按照“交换—比较—反复”的工作方法,坚持“三稳”的原则,即稳步,稳妥,稳定。尽可能方方面面的情况考虑到,资源、利益最大化,减少因政策不可逆转形成一些“不稳定源”从源头上堵住上访,当然也能减少接访的数量。只有从源头上堵住上访的量,也才能降低基层干部为落实“三项制度”付出的成本。我们与其来落实“三项制度”,倒不如从制度、政策的设计上抓起,只有接访量少了,干部腾出更多精力来抓发展,这才是根本。
第三,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三项制度”在这个特定历史时期有它先进的一面,但是对执行“三项制度”要因地制宜,原则性与灵活性要结合起来,不能“一刀切”。如:对支书接访,不一定非得要坐在办公室来接,也可以变上访为下访,或者干其它工作,也顺便从侧面了解其它情况,基层工作是“出门一把抓,进门才分家”。再就对合并的村,离村办公室较远的,也可灵活处理,不一定非得坐车或走路到村办公室找村干部,也可以到乡镇。
第四,“冷处理”与“热处理”相结合。对落实“三项制度”不要搞“一阵风”。“一阵风”或“疾风暴雨”或“速成法”,党建工作重要,但对一项工作的重要,我们不能就一重视起来,巴不得一锤子打出个江山来,要遵循其特点和内在属性。农村基层工作要“冷”与“热”相结合处理。切忌急躁冒进,对“三项制度”中以支书接访为例,每个村要根据每个特定阶段工作来定,如这个阶段抓涉及民生方面工作较为集中,也可能接访多一点,不局限一周一次,二次、三次都可以;如这个阶段暂无其他工作,也可暂缓,可以冷却一段时间,不一定非得要一周一次。每个村的情况不一,情况千差万别,该“热”处理就“热”处理,该“冷”处理就“冷”处理,不能千篇一律,要“一个菩萨一个模样”。
总之,落实“三项制度”,不要作秀,流于形式,关键要管用,收到实效。只有这样,“三项制度”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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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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